中秋將至,企業開始紛紛采購月餅,小伙伴們都收到月餅了不?今天力拓財稅小編就帶大家來看看,公司發月餅,會計應該如何做賬報稅呢?
一、用案例來說明一切~
案例:
中秋節公司訂制了100箱月餅,發放職工,取得廠家開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30000元,增值稅4800元,如何做賬?
答復:
① 發放福利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30000元
?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800元
? ? ? 貸:銀行存款? 34800元
② 進項稅額轉出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4800元
? ? ?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800元
二 、還是不太明白?有小伙伴希望小編能結合具體的事例講一講。下面案例來啦~
案例一?發月餅
中秋節快到了,公司給每名員工發放了2箱月餅,請問是否涉及個人所得稅問題?
答復:
需要并入當月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參考:
1.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八條,“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案例二 送月餅
中秋節快到了,公司訂制一批月餅無償贈送客戶,請問是否涉及個人所得稅問題?
答復:
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參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六條、第十四條相關規定: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2019年第74號)規定:對于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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